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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作畫版權歸屬與侵權維權破局之道

文章來源:隨風飛舞   我要投稿  

编者按 一段时间以来,AI绘画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很多企业纷纷推出了基于文本生成图像的AI绘画。随着AI绘画在网络上的传播,由此带来的著作权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3月16日,美国政府发布的联邦公告中称,美国版权局(USCO)发布的美国法规第202部分,AI自动生成的作品不受版权法保护。毫无疑问,这一举措引起版权界热烈讨论。  本期《版权监管》周刊05版,邀请业界人士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对AI绘画过程中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受众提供参考。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人工智能的讨论十分热烈。在艺术领域,AI绘画也是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焦点。近一年来,国内外AI绘图软件发展迅速。去年,AI画作《太空歌剧院》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艺术博览会上获得冠军,引发热议。国内也涌现出多种AI绘图软件,大批开发团队和投资机构持续涌入。业内人士表示,AI绘图软件开发门槛很低,代码开源,有一定编程基础即可开发。同时,AI绘图软件的使用便利度也越来越高。  AI绘画频频 出圈 ,相关法律问题也引发关注,其中,著作权问题就是重点之一。  AI绘画能否构成作品需具体分析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 作品 是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作品构成要件包括: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AI绘画是否能构成作品,需持谨慎态度,主要关注点在于AI生成内容是否属于智力成果,是否具有独创性。 智力成果 应当是来自于人的智力,AI绘图软件及其蕴含的算法本身都是人的智力成果,但借助AI系统二次生成的内容是否还属于人的智力成果,则需要予以分析。  就现阶段而言,AI主要依靠拥有海量素材的数据库,借以人类设定的逻辑算法进行自主提炼、模仿,最终获得一种相对符合预期的 创作 能力,进而产出相应图画, 数据输入—机器学习—结果输出 ,在此过程中每个环节都需要人的参与。本质上,现阶段AI绘图软件仍然听从人类的指挥,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思考和创造能力。从这个角度分析,目前多数AI图画仍是人借助AI工具产生,并未脱离人的智力成果范畴。但国外也有不同观点,比如美国版权局认为版权法仅保护 建立在人类创造力基础 上的 智力劳动的果实 ,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先决条件,AI作品不能登记注册。  AI绘图是否具有独创性,需要具体分析。 独创性 是指 作品是作者自己的创作 ,包含 独 和 创 两个维度。 独 指独立,即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作品,不存在对他人作品的抄袭或复制; 创 是指创造性,即作品应当体现作者的构思、思想或者感情,并带有创作个性。我国法律对于 独创性 标准的规定相对概括和抽象,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并非对现成素材的简单拼凑,没有明显的复制、抄袭痕迹,具备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则有较大可能被认定具有独创性。  AI绘画的著作权归属尚存较大争议  人工智能不具有自然人格和法律人格,其本身无法成为著作权权利主体,如果AI绘画构成作品,最终权利还是要归属于其背后的 人 。人工智能绘画作品产出主要涉及三类 人 :一是人工智能软件的设计者,人工智能根据其设置的既定算法和编程,通过模拟、学习, 创作 作品。二是使用人工智能软件的用户,其选择设定相应的条件,借助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三是人工智能软件投资商,为软件开发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以上三方对人工智能及AI作品的形成均有重要贡献,目前对于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我国《著作权法》确立的作品原始归属模式包括:以著作权属于创作者为原则,以特殊规定为补充,以合同约定为例外。笔者认为,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分情形确认如下:  约定优先用户使用AI绘图软件进行创作,可视为用户委托人工智能开发团队按照其要求,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完成用户指定的作品,实际上可归为《著作权法》中的 委托作品 ,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实践中,不同AI绘图软件关于产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设置了不同规则。例如,国外AI绘画平台Midjourney规定,免费用户生成画作的所有权利(包括复制、改编、展示、表演、转授权等)均归属于平台,用户不可将生成画作用于商业用途;而对于付费用户,平台则仅保留了画作的部分商业权利。又如,国内百度文心一格统一规定生成的画作版权归属于百度公司。对于上述不同规则,若用户接受,且相关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可视为双方关于使用该软件产生作品的版权归属已达成一致,应按照约定执行。  若无约定,需具体分析。假设用户只是为AI作画提供了初级条件和灵感,对最终生成的内容不具有实质性的独创性贡献,AI绘图主要是依赖于其算法和学习能力,高度糅合了不同画风、笔触、创意素材等形成的成果,在此种情形下,相应作品的版权应归AI软件权利人所有。  实践中另一种较为常见的模式是AI创意+人工精修。一些画师运用AI的创意寻找灵感,进行要素组合,然后在AI生成图片中选择相对满意的版本作为初稿,再手动对其加以完善,形成细节更加精妙、艺术效果更加丰富的作品。目前AI绘图常被诟病逻辑、透视结构不合理,画面细节不精致。因此,对这种模式下产出作品中最为精妙的部分,用户本身也参与了创作,甚至完成了主要内容。若无约定,在著作权归属的分配上可对用户有所倾斜。如用户对AI绘图的二次加工已作出实质性的改动,形成了与原AI绘图具有实质性不同的作品,则应属于二次创作,著作权应归属于后期加工的用户。  AI绘图是否涉及侵权,需从不同阶段考量  AI绘图软件几秒内就能运用已有素材生成一幅兼具创意与美感的作品,这对于辛苦学习、钻研创作的画师来说无疑是一种冲击。许多艺术家表示抗议、抵制,认为AI软件未经许可学习、模仿或者抄袭了自己的画作,构成侵权。笔者认为,AI绘画被指侵犯著作权,根源在于其对现有作品数据的获取和对作品表达形式的使用。侵权风险主要源自以下两个方面,需要分别加以分析。  一方面,AI绘图软件学习过程是否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有观点认为,AI对他人版权作品进行模仿学习,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根据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基本原则,著作权保护外在表达而非内在思想。目前AI绘图软件学习和模仿的原理主要是对素材所展示的绘画手法、规则、技巧等特征进行抽取,包括对绘画对象的概念界定,对名家的绘画笔触序列、画风的归纳总结,甚至包括对绘画时代背景和人文情感进行量化计算。以上要素,实质都属于 思想 范畴,不归任何人独有。《著作权法》本身也并不否定对绘画创作规律进行的学习,因为通过学习,才能创作出更多具有美学价值的作品,促进艺术和文化繁荣。试想,如果是一位年轻人,短时间内通过刻苦学习,兼采百家之长,形成了一种独一无二的画风,进而创作出令人惊叹的作品,其钻研学习的行为不仅不会被指责,反而可能会被大加赞扬。只不过,AI技术的出现,使得这种学习、精进的过程显得过于轻易了。  AI作画之所以引发轰动,是因为对社会既定利益配置规则造成了冲击,其中核心之一就是作者个人权利的保护与技术进步、文化繁荣等整体利益的平衡。仅保护作者权利,他人使用作品都要征得同意,无疑会增加艺术传播成本,也有损于公众的利益。因此,一些作者声明 禁止将我的作品用于AI作画 不一定能产生其预想的效果。事实上,只要作品公开,便等于允许公众接触、欣赏和学习,无法禁止被AI数据库抓取。试想,即便是AI学习了某幅画作,但若其没有用法律禁止的形式表现于外,作者又如何能知晓或者证明AI对其作品进行了擅自学习和模仿呢?同时,即便作者知晓,若AI的这种学习和借鉴处于法律允许的合理限度之内,原作者的禁止也可能被视为一种过度限制,未必会得到支持。  另一方面,AI软件创作过程是否侵权——AI绘画显然是利用提取在先作品的素材进行创作,因而必定与在先作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人工智能创作过程中,对他人作品的借鉴和使用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比如机械地照搬、拼接了他人作品,构成侵权的可能就很大。  如果并非简单地拼接、照搬,则需从AI画作与其借鉴的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来判断是否侵权。在个案裁判中,就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可采用要部比对法、整体观感法等进行判断,或可尝试运用计算机技术将AI画作与所要比对的作品进行像素分解,观察两者之间的异同。此外,还可能存在人工智能将他人作品加以转换、糅合,形成新的美术作品的情形。这个过程是否侵权,重点在于考察AI对他人作品的引用,在 量 和 质 两方面是否适当,即所引用的原作部分在新作中应限于一定比例,且引用部分不能是他人作品中最为传神、最精髓、最能体现独创性的部分。同时,还需衡量这种引用产生的效果与原作品的效果是否有市场替代性等。  AI绘画侵权证明与维权仍难破局  目前对AI作品所涉及的侵权证明和维权仍然是较为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若AI绘画仅与在先版权作品存在画风相似,作者主张构成侵权的难度较大。若发现AI绘画对某一作品存在明显的复制、抄袭,则构成侵权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司法实务中,判定著作权侵权成立需要满足 接触+实质性相似 两个条件,一是证明侵权人曾经接触过或可能接触过原作品,存在抄袭的客观可能性,一般只需作者证明作品在公开渠道发布,有被AI抓取的可能性即可,难点在于证明侵权作品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从举证角度而言,由于目前AI技术发展变化较快,素材选取随机性较强,糅合方法越发具有隐蔽性、模糊性, 抄袭 痕迹也易从技术角度规避,AI绘画对其他作品的抄袭不易证明,该类案件在取证和举证方面仍处于较为困难的局面。  从实践角度看,如发现AI绘画与自己的作品明显雷同,著作权人可与软件权利人联系,要求删除自身作品的相关数据。同时,应注意保存、固定有利于证明抄袭等问题存在的证据,比如自己创作及公开作品的时间与AI作品的生成、发布时间,以及自己作品中的某些特别标志、内容等。  人工智能时代,AI绘图软件展示了其在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和可能性,值得继续深入研究和拓展。囿于对目前AI技术和产品的认识局限,本文观点亦可能存在偏差。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AI生成的物质和精神产品会愈加丰富。在以AI生成内容为核心构建的新兴产业中,各方利益如何实现和谐与平衡,则需要市场、法律、社会共同努力,包容审慎回应人工智能带来的各项挑战,以促进技术发展和文化繁荣。   (作者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AI作畫,版權歸誰?AI侵權,***又如何破局?
AI 作畫,版權歸誰?AI 侵權,***如何破局?视频版权申请代办湖北书法作品版权注册漫画怎么申请版权湖北卡通形象版权申请首饰版权注册加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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